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-1-18 16:43   全显示 1楼
对楼主的表现不敢苟同啊 已经到了那个地步了 何必要要半途而废呢 对对方也是一种伤害啊 似乎显现的你 高风亮节了 其实就是一种伪善的行为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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