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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昌奎案,最可恨的是对法律的故意曲解与诡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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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昌奎案,最可恨的是对法律的故意曲解与诡辩.对不对呢?杀了就对吗?还是不杀就对!要杀你有一百个理由,不杀你也有一百个理由。这是中国法律的可怕之处。什么良心与公正,什么公平与正义,对于小小的老百姓来说都是可望与不可及的。这就是中国与中国人的悲哀之处。司法不独立————这就是党的意志的体现。说死也没有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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